元素高度一致?优酷微短剧插曲被质疑抄袭吴青峰作品
近日,有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优酷微短剧《我们在黑夜中相拥》当中的一首插曲,疑似抄袭吴青峰的创作歌曲《(……催眠大师)》。该首插曲出现在第二集14分钟左右,网友质疑“这不是完完整整的抄袭吗”“听起来就像是开着原唱,重新填词唱了一遍”,并要求剧方作出回应。
网友质疑插曲“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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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曲抄袭吴青峰作品?
两首歌被指“音乐相关元素高度一致”
据悉,《我们在黑夜中相拥》为24集微短剧,单集片长15分钟,于8月6日首播,出品方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湖南麦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市蜃楼(广州)传媒有限公司,优酷同时为独播平台。该剧所有歌曲的音源目前尚未上线音乐平台,因此尚无法确认该首插曲的名字。
微短剧《我们在黑夜中相拥》海报。
不过,从片尾署名信息可得知,该剧音乐总监名为潘颖,同时也是主题曲和全部3首插曲的作曲、编曲、混音及制作人,演唱者均为“狗神爷爷”。
片尾署名信息显示该剧音乐总监名为潘颖。
主题曲和插曲的作曲、编曲、混音及制作人均为潘颖。
疑似被抄袭的歌曲《(……催眠大师)》,出自吴青峰在2022年9月发行的个人专辑《马拉美的星期二》,吴青峰是这首歌的作曲、作词和演唱者,同时也是编曲者之一。他曾在社交平台这样介绍歌曲的含义:“创作是危险的,有可能在其中迷失,也有可能被利用。”
乐评人爱地人微博发文。
知名乐评人爱地人在听完这首插曲后指出:“无论旋律、创意、结构、音色、律动,都和吴青峰的《(……催眠大师)》‘一模二样’,为什么说‘二样’不说‘一样’,是因为可以改的一些细节和演唱,实在太难听了,你抄袭还毁人歌,就是Double不可原谅……”他还表示,分析歌曲是否抄袭,需要看和弦、谱表等方式界定,但这首歌曲“从听感加结构和创意对比判断就跑不了了,因为这种创意和结构本来就不多见”。
知名音乐制作人、与非门乐队阿庆也认为,插曲抄袭甚至直接挪用原版音乐片段的可能性较高,且人声处理听上去AI感颇强。他对南都记者表示,“从这两首作品的片段来看,旋律、节奏、动机、结构、调性、速度等音乐相关元素高度一致,有直接拿了这段音乐作为伴奏再另外加上人声的可能,元素高度一致?优酷微短剧插曲被质疑抄袭吴青峰作品而且这个人声听起来有些机械、仓促和粗糙”。
记者留意到,片尾对音乐作品的署名信息中,未出现引用、借鉴、改编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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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音乐抄袭?
律师指出需综合考虑法律和艺术因素
8月11日,南都记者就此事向优酷方询问,并向《我们在黑夜中相拥》官方微博、音乐总监潘颖的社交平台账号发送私信询问,截至发稿时,相关方暂未作出回应。随后,记者添加了该剧第三出品方海市蜃楼(广州)传媒有限公司代表的微信,对方表示,自己只是前期拍摄的剧组人员,希望记者“精准找到人”,但他没有透露剧中插曲的选择与对接是由哪一方负责。截至发稿时,该剧置顶微博下已有上千条评论,多为要求剧方回应插曲涉嫌抄袭的问题。
截至发稿时,该剧置顶微博下已有上千条评论。
据南都此前报道,版权问题是当前微短剧领域中较为突出的乱象之一,中国网络视听协会日前发布的《微短剧版权保护倡议书》指出,在微短剧迎来快速增长的同时,模仿抄袭、切条搬运、盗版翻拍等版权问题日益凸显,不仅严重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威胁到行业的健康发展。
微短剧使用的歌曲侵权,虽然不是微短剧版权问题中受到关注的主要现象,但也同样值得警惕。文创煋团队·炜衡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向南都记者分析,在音乐作品领域,抄袭的界定不仅仅是对作品细节的机械比较,还涉及接触性、实质性相似等法律标准,以及整体感受、独创性、创新性等艺术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音乐作品的抄袭通常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擅自复制、改编,或将他人创作的音乐作品中的主要旋律、和声、歌词等核心元素用于新作品中,且这些使用达到了“实质性相似”的程度。
具体而言,首先需要考虑接触性,考察插曲的创作者是否有可能接触到吴青峰的原创歌曲《(……催眠大师)》。例如,原作品如果已经公开发行或在公共平台上播放过,那么接触性的要求就容易得到满足。
其次是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这是音乐作品抄袭案件的核心,也是会存在较多争议性的部分,法律在这方面并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若插曲与《(……催眠大师)》在旋律、和声、编曲等多方面表现出高度相似性,且无法用偶然巧合解释,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不过,这一认定可能需要音乐专家进一步的技术分析和法院的综合判断。
张律师还表示,抄袭行为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虑法律和艺术因素的复杂过程,既要尊重音乐创作的艺术自由,也要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创作者在进行音乐创作时,应当充分了解这些标准和判断,以避免无意中触犯法律。同时,作品遭遇侵权时,也需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写:南都记者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