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定影视作品拍摄新机制打造拍在吉林品牌效应
人民网长春8月13日电(记者李洋)“我们将以最深的诚意为广大文化企业和制作机构提供最优的服务,让大家看到一个真诚有为的吉林。”在第十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播电视局局长,第十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副主任张一丁表示,日前,吉林省制定了《支持服务影视作品在吉拍摄工作机制》,力促形成“拍在吉林”的品牌集聚效应。
“优质的拍摄服务是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也是我们孜孜不倦的探索和追求。”张一丁表示,支持服务影视作品在吉拍摄是一项系统工程,将在管理、服务、激励、保障4方面,集中阐明备案立项谁来管、拍摄服务谁提供、激励政策有哪些、安全风险怎么防等系列问题,拍摄电影找宣传部门备案,制作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电影、微短剧等由广电部门管理;需要在两个以上地市取景拍摄,或出品方含外资外籍主创人员,不能单纯属地管理,应向省级部门备案,确保遇到问题找准地方、找对人。
据悉,吉林制定影视作品拍摄新机制打造拍在吉林品牌效应《机制》对拍摄服务更突出一站式、全过程保障,涉及跟踪指导、景地协调、部门协作、技术支持等环节,细化到属地宣传部门指定专人对接、市州宣传部门整合外景资源、各级宣传部门提供设备租赁、购买等对接服务。
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的影视剧,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将成立专班“一剧一策”“一剧一人”跟踪服务。招引激励更强调平台搭建、项目牵引、资金优惠等支撑要素,包括帮助举办开机杀青仪式、路演宣传活动和影视研讨会等。
此外,充分发挥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影视产业资金支撑作用,用于扶持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吉拍摄、制作、落户等。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合理统筹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为吉林影视产业留住优秀人才、招引优势资源,让“吉产剧”创作环境越来越优。
据悉,为邀请全国影视创作人才来吉采风,来吉拍摄。吉林省还专门编制了《拍在吉林——影视剧拍摄服务指南》,该《指南》汇总整理了已经实施的拍摄服务措施、举措,另一方面,更突出文旅要素,集纳400余张图片资料,梳理汇总全省独具特色的拍摄取景地和重点影视拍摄基地,同步提供在线咨询、落户申报、技术支持等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保障。希望能给来吉拍摄的企业和机构带来更完备更优质的服务和体验。